河源市司法局關于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96號)和《廣東省司法廳關于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1日、12日在全國統(tǒng)一舉行,現(xiàn)就我市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報名方式: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統(tǒng)一實行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報名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司法部網(wǎng)站 (http://www.moj.gov.cn)或廣東司法考試網(wǎng)(http://www.gdsk.gov.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應當妥善保管獲取的個人網(wǎng)報號和自行設置的密碼。并在約定的時間前往報名地點現(xiàn)場確認。
網(wǎng)上報名結(jié)束后,不予補報。即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網(wǎng)上報名的,不得進行現(xiàn)場確認,也不另行網(wǎng)上補報名。
2、報名時間: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6月5日0時至6月25日24時,F(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5日至7月20日(星期六、日除外)。
3、報名地點:市司法局(河源市沿江東路5號,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樓后面)二樓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報名要求
報考者必須符合司法部《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報名時應當提交《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報名材料必須真實、齊全并經(jīng)審驗合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三、報名材料
現(xiàn)場確認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F(xiàn)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司法部《公告》(第96號)和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的要求提交身份證件。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wǎng)站或廣東司法考試網(wǎng)(http://www.gdsk.gov.cn)下載〕和本人學生證報名。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復印件各一份。
3、在我省報名的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人員,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4、持軍官證、士兵證報名的軍隊現(xiàn)役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
5、本人通信地址。報名表中的通信地址作為寄送成績通知單等考試文件的依據(jù)。如因報名人員本人填寫錯誤,導致郵件無法送達的,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
6、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收費標準
根據(jù)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局粵價[2002]422號文精神,2010年我省國家司法考試收取考務費共計260元。
報名人員交納報名費后,因報名人員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報名費。
五:聯(lián)系電話
0762-3820053 3820056 3820075
報名條件、材料及考試時間、內(nèi)容、科目、方式等具體事項以司法部公告為準,詳情請登錄司法部網(wǎng)站(http://www.moj.gov.cn)查詢。
河源市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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