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河源市旅游形象標識的公告
一、征集要求
1、創(chuàng)意設計基礎,以一級形象定位:“客家古邑•萬綠河源”為主,二級形象定位:“客家古邑•萬綠河源•溫泉之都•恐龍故鄉(xiāng)•紅色經(jīng)典”五大旅游品牌為輔。
2、標識應充分體現(xiàn)河源旅游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識別性、唯一性和創(chuàng)意性;視覺形象鮮明,構圖簡潔明快,便于識別和記憶;能夠適用于旅游宣傳促銷活動。作品應配有設計和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
3、應征稿件電子版以JPG 或BMP 格式提交,圖案不低于600×800 像素,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紙質稿件要按 A4 紙規(guī)格,彩色打印。
4、應征作品應為最新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
二、應征須知
1、所有應征稿件均應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證號、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
2、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
3、河源市旅游局對獲獎作品擁有無償使用權。
三、投稿方式
1、紙質稿件請在信封處注明“河源旅游形象標識征集” 字樣。地址:廣東省河源市興源東路1 號華怡集團二樓市旅游局資源與市場開發(fā)科收,郵編:517000,聯(lián)系電話: 0762-3387555,傳真:0762-3388285
2、電子稿件發(fā)送到指定郵箱:hylybs@163.com。文件名請注“作者姓名”。
3、作品無論采用與否,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四、截稿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 年11 月20 日止(以當?shù)剜]戳為準)。
五、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評選,并將獲獎作品在媒體上公布。
六、獎勵標準
對入選及入圍作品給予獎勵,并頒發(fā)榮譽證書。設采用獎1 名,獲獎金10000 元及獲獎證書;設入圍作品獎5 名,各獲2000 元獎金及獲獎證書。
河源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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