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急難,何須分“官方”與“草根”
日前,我市組織收聽收看了全省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暨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電視電話會議,提出今年年底前,要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確保救助工作“管得住”,救助對象“保得準(zhǔn)”,補助資金“用得好”。(詳見本報12月3日A2版報道)
城鎮(zhèn)化的快速推進,會造成一部分人沒有享受到社會救助福利。而對于這部分人群,就我市而言,目前救助工作主要是保障求助對象的基本生活,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人群,缺少專項資金的支持,多數(shù)通過慈善組織予以救助解決。如上次發(fā)生在和平林寨的 “百歲拾荒阿婆”事件,就是通過本報在內(nèi)的多家媒體挖掘,引起了“草根”公益組織的關(guān)注,進而獲得救助。
在當(dāng)前新常態(tài)下,很多救助事件出現(xiàn)了誰比誰慘的不好現(xiàn)象,公眾的眼淚指數(shù)也是越來越高,有些人更是把公益組織當(dāng)成了救命稻草,甚至不惜騷擾,這讓一些有愛心的公益組織不甚其煩。筆者以為,這需要“草根” 公益組織與政府合作,需要建立 “一門受理、協(xié)同辦理”機制、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社會力量參與機制以及臨時救助資金籌集機制等工作機制。
救人急難,本是雪中送炭,何須分“官方”與“草根”。政府理應(yīng)與社會愛心團體及愛心人士攜起手來,進行有效地銜接,尋找兩者合作的“ 最大公約數(shù)”,如此,愛心資源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用,方能取得最大的救助效果。
張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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