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掌摑少女被拘留
12日早晨,一老人在武漢地鐵2號線洪山廣場站上車時與一女孩擦碰發(fā)生口角,動手打了女孩后,霸氣十足,繼而又與勸說的乘客發(fā)生爭吵并再次動起手來。13日上午,這名老人被軌道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來自《法制日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乘坐公共交通,由于人多擁擠,難免會發(fā)生刮碰。女孩的話并未說錯,畢竟在地鐵上,老人如此推擠他人,萬一有人不慎摔倒了,發(fā)生踩踏事件,那就更加麻煩了。而老人不聽不顧,還滿嘴臟話,又踹又甩耳光的,還與其他乘客發(fā)生糾紛,就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后面老人以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被處罰,是非常正確的。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理面前絕對不分尊卑,無關乎年紀、身份,觸犯了就要受罰。
在現實生活中,遇到老人與他人在公共場所發(fā)生糾紛,如果事態(tài)不甚嚴重,公眾、警察都會念及其年事已高,適當和和稀泥。但法律應有一定的剛性,執(zhí)法者該硬氣的時候要硬起來,假如某人的行為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擾亂了社會秩序,就不能再一味地和風細雨。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假如做了錯事,而無需付出相應的代價,其他人將會對法律法規(guī)失去敬畏,有的人或可能轉而效尤。
劉曦
懲惡揚善無需顧忌年齡
老人一言不和就動手,在地鐵上掌摑女孩,這樣倚老賣老的人絕不能慣著,無理取鬧的人更不能慣著!面對該老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的決定,網絡一邊倒地認為——“該”!這一字是道出社會的公平。的確,懲惡揚善,無需顧忌年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但尊老愛幼是一個雙向選擇題,而不是單項選擇題,老年人和年輕人需要相互尊重和體諒,需要相互理解與信任。近年來,部分老人“變壞”的消息卻層出不窮,從公交車霸位到廣場霸場、從倒地訛人到動手打人,這種倚老賣老、仗著年齡大就四處撒潑的人,必須得到教育。在道德規(guī)范無法有效約束惡行的時候,就是法律該“出手”的時候了,不管是老人還是年輕人,一定要自尊、自愛、自重、自律和自信,要懲惡揚善,依法依規(guī)辦事,共同建設一個公平有愛的社會。
鄭婷影
暴戾之氣,當止!
在一般人印象中,老人應該是和藹可親、慈眉善目的,然而,近年來發(fā)生的老年人“惡性”事件卻讓人大跌眼鏡。當然,具體怎么處理自有有關部門追究,觸犯法律者必受嚴懲,不因年齡過高而獲得法外的“豁免權”。筆者以為,透過這起事件的背后,老人身上那種暴戾之氣,當止!
要消除這一暴戾之氣,不僅需要法律的規(guī)范,更應該有文化的熏陶和道德的約束。當然,需要與社會文明的進步同步,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若能讓心中多一份愛,則能擠占一些暴戾之氣的空間,少一些負面情緒引爆的幾率。在面對一觸即發(fā)的爭端時,若能多一些愛的傳遞,是能夠“撲滅”暴戾之氣的。
筆者認為,競爭無處不在,壓力無時不有,這或許給了暴戾之氣以滋生空間,但日益文明進步的時代,則為人們提供了遏制這種暴戾之氣的源動力,那就是愛心。唯有讓愛心傳遞,讓暴戾遠離,社會才能安寧,文明方能前行。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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